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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日期总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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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考试关于日期的总结  
时间  
1h  
法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  
事项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  
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和其他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 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2h  
《消防法》  
第十七条(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第六十七条 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  
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  
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法》  
1 日  
《行政处罚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  
置办法》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采取: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一条 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 1 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  
续报 2 次。  
第五条 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  
开采出的煤炭及采掘设备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时于 2 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予以关闭。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2 日  
第十五条 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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